美国志愿者 发表于 2014-7-1 11:57:12

看美国之:中国义工,散装的慈善

 做义工不是做雷锋
  
  美国没有“学雷锋活动”,但有着完善的“义工”制度。义工服务是美国的优良传统之一,几乎每个美国人都做过义工,自愿参加社区“为人民服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酬。
  义工中已经工作的成年人和退休的老年人占相当大比例,许多义工终身从事志愿服务。
  毫无疑问,这里面有着信仰引导和宗教的作用,但另一种现实是在美国的中小学中,志愿服务是必修课程,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习惯是从教育中养成,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在日本、韩国,做义工也蔚然成风。
  中国早期“特定时代的产物,带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意识形态色彩”的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倒是打造出了国际社会中一支最为庞大的青年志愿服务队伍,但是由政府倡导的一种社会和政治总动员,使得社会公益活动一直难以深人人心。
  截止到2007年12月5日,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注册的志愿者达到2511万名。全国累计已有2.68亿多人次的青年和社会公众为社会提供了超过61亿小时的志愿服务。这个数字和发达国家的比例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而且,中国志愿者中多为青年和在校大中学生,其中经常性参加志愿活动的人更少。
  “义工精神”所倡导的是自利利他的社会公益意识。人会为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在这一点上,没有东方西方的差别。做义工是自发的,不是出于功利的需求,更多的是对内心的关照。可以今天做,可以明天做,可以今天做到明天,可以今天做了明天不做,可以今天不做明天做――它是一件力所能及、不背负也不应背负道德压力的事情。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一句大意如此的话:纯粹出于义务的才是道德的。做义工不是做雷锋,它是纯粹出于义务的,不是政治的选择。个人参与义工行动的具体动机是有层次差别的,因而义工精神不应该与“雷锋精神”完全等同,在义工精神的多层次内涵中,“雷锋精神”属于高层次部分。除了少数圣徒般的义工外,一个社会要出现大批的、社会参与和服务程度都非常深入的义工群体,这才是义工行动不断扩展的巨大的潜在空间。
  有时,只需付出一些时间,比如陪盲童一起玩;有时,只需付出一些体力,在地铁里维持上下车秩序;有时,只需一些勇气,就可成为一名骨髓捐赠义工……志愿行动持续发展的根基在于它的日常化,正是因为它的易接近性,让我们对向善向美的道德追求充满了信心。
  
  公益项目因资金不足而流产
  
  “我渴望掌声。”深圳歌手、著名义工丛飞,以一人之力,倾家荡产资助大批贫困孩子,不幸因病英年早逝。他说,“而当钱捐出之后,掌声热烈得超乎想象。”
  在巨大的待援空间中,丛飞这样爱心博大的人就是稀缺资源,一旦介入便粘合得再难自拔。这种牺牲超越了一定限度,成为了“超道德”,结果应了物极必反的格言,“从表象上说,是丛飞的爱心雪球越滚越大,而从根子上说,是大陆社会组织的结构性缺陷所致。”深圳当代社会研究所主任刘开明博士分析说。
  义工事业发展,需要丛飞,需要这样的个人之力、民间之力、社会之力。然而,我国民间慈善尚不发达,目前慈善公益机构仅有1000多个,而美国大小慈善机构有140多万个。慈善领域的制度供给也相当落后,别说《慈善法》千呼万唤出不来,现有规定对慈善公益机构的准入设立了各种门槛。因此社会上出现了各种“散装的慈善”。
  据中国人民大学公布的社会研究报告《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称,如果将城乡贫困人口、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各类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口汇聚到一起,再扣除重叠部分,可以估算出目前中国弱势群体大约有1.4亿到1.8亿人左右。而另一方面,中国1000多家公益慈善机构10年来共得到社会各界近100亿元捐赠,这个数字只相当于美国戴尔电脑公司创始人迈克尔・戴尔一个人的捐赠数目。
  缺乏政府的扶持措施和激励政策,资金短缺成为几乎所有义工组织面临的难题,也是义工活动的主要障碍。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统计,中国约有80多万家县以上注册的NGO团体,开展活动的资金主要来自国外基金会资助和志愿者自筹资金两种途径,许多公益项目因资金不足而流产。
  个人做得越多,越是伟大,越衬托出社会组织结构的某种畸形。一个均衡和谐的社会是一部车子,负担起支撑和形式的四个轮子是,政府、企业、家庭和非营利部门组织。但目前政府这条腿又粗又长,企业这条腿正在快速增长,而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不足及对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的慈善非营利部门这条腿,则“短到要拿着放大镜才能看得见。”
  
  “道德银行”无法回馈储户
  
  
  美国社会有不成文的鼓励,义工服务时间长、表现特殊的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会更被看重或被优先考虑。美国开办慈善机构的人很多,政府对慈善机构实行减免税政策,这都有利于使乐善好施成风。目前,中国的志愿服务缺乏统一的权威性法规,志愿者只能在无法可依的难堪僵局中小心翼翼地工作。
  “义工”的“义务”虽说是免费服务的意思,却绝非法律上所说的义务。义工在服务过程中,其本身的合法权益却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有的被服务对象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而不能达到志愿服务的目的;有的义工因为参加服务而被原单位开除,经济上得不到保障;而在有些服务领域,义工的人身安全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致使义工流汗流泪甚至流血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地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义工联的电话热线员以前经常接到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电话,如有人打电话叫义工过去帮带小孩、做清洁,如果拒绝还被恶语相向。那些人心里想,义工不就是白干活的吗?”在深圳市义工联秘书长巫景钦看来,社会上不少人对“义工”存在误读。
  无论每个义工的具体动机处在哪个层次,作为社会管理和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引导人们对义工行动的参与,成为其在社会“道德银行”中的一种储蓄。现在在广东、山东等不多省市通过了志愿者服务相关的法规。而发达国家的义工服务制度大都比较完善,并有一定的激励和回报措施,日本等国家对义工服务有完善的法规,日本政府给派往国外的义工一定的生活津贴、医疗费、保险费等。
  政府有必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把每个义工的公共服务业绩记录在案,在将来必要或恰当的时候,由社会对做过义工的人提供应有的回报。日本的义工团队有一个类似中国劳动局的机构,义工每次参加活动,机构会给义工证明证实你服务多长时间,到了你所需要社会对你关心支持的时候,这个就是好像储蓄,政府包括整个社会,机构就必须为你服务。
  
  血气之勇难保长久
  
  义工的出现是为了“公益”,公益可以理解为公众利益。“公”的含义不仅仅是受益人为公,也代表了参与者为公,既要可持续又要专业化。
  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义工不只是拥有爱心和时间这么简单。去年的地震大考昭示了这一点。有些志愿者赶到四川后,发现并没有适合自己的岗位,只好选择离开。 此外,有部分志愿者没有准备足够的干粮和饮用水,导致给当地部分灾民带来负担。 “没被地震震死的,烦也被烦死了。”一位灾民这样抱怨。
  在不久前的一次论坛上,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教授丘昌泰表示,“志愿服务必须建立制度,血气之勇难以保持得长久”。 志愿服务包括很多环节,比如招募、使用、培训、管理、评估和激励志愿者。一个好的志愿组织,最重要的是管理,要有良好的分工。但国内缺少相关的针对志愿者的培训。这既包括专业技能的培训,也包括志愿服务理念的培训。
  国外每一个志愿项目都会配备项目主管,这些项目主管一般都有很高的学历和专业知识,从项目的立项、管理到评估有一整套程序。而中国的现状大多停留在凭着一种想法,借着一股热情,就开始行动。至于效果怎样,没人知道。很多志愿者付出了时间和劳动,却没有预期的效果。
  地震后的志愿服务思考很好地指导了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的微笑是北京最好的名片”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形成了以奥运会赛会志愿者项目、残奥会赛会志愿者项目、城市志愿者项目、社会志愿者项目、奥组委前期志愿者项目、奥运成果转化项目和“微笑北京”主题活动的组成的 “6+1”工作格局。较为完善的志愿服务项目体系,有力推动了公众对志愿服务的参与和贡献。据统计,目前北京市民的志愿服务参与率已经达到14%,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3亿小时。
  志愿者数量多少,他们付出多少,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中国的志愿事业还在起步阶段,这也代表了一个不可跨越的必经阶段。中国的志愿者事业要获得发展,公共事务的一部分应尽可能地交由民间去做,包括志愿者的积极介入,并通过立法保护和鼓励志愿者组织的发展,那么,全社会对志愿者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大大提升,志愿者终将逐步成长为公民最自然的需求,在全社会形成 “集装箱”般的巨大的慈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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